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DXZZ20251110-1
2.项目名称:长春大学物业管理维修服务项目(临时)
3.项目概况:采购一家物业公司,临时负责星冉物业退出到新物业公司进驻期间,长春大学东、西校区、东岭南街校区的公共区域(不含学生公寓)、家属区等所有学校管理范围内物业的综合管理维修:水、电、暖、瓦、下水等地上地下设施综合维修维护;开闭所、水泵房、楼宇维修的值班;设备管理、维修、更换;环境道路、场地的综合管理、综合维修巡查。维修材料由学校提供。
4.选取方式:评委投票
5.预算金额:4808元/天。
6.服务要求、标准及罚则:详见公告附件。
7.服务周期:自现物业公司(星冉物业)退场之日起(计划11月20日),至《长春大学物业管理维修服务项目》完成招标采购,新的供应商入场为止,预计20日左右。具体以实际服务天数计算。
8.服务地点:长春大学东校区、西校区、东岭南街校区等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条件。
三、验收方式
1.需方在合同期内对供方日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测评,测评结果作为需方考核供方的主要依据。监督考核标准见附件。
2.供方负责按校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
3.需方在对中标方日常物业服务工作监督检查中,如发现工作质量未按标准进行,需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供方进行违约扣款(从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4.如供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或对校方造成不良影响的,需方有权与供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付款方式
1.需方在中标方服务期结束后一次性结清物业费用,具体支付金额以扣除违约(如有)或其他应付费用(如有)扣款后的核算金额为准。
2.付款方式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进行支付,付款前供方须开具等额发票,否则需发有权延迟付款。
五、履约保证金
1.在签署合同之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人民币伍千元履约保证金。
2.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期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止,不计利息。
4.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的,由校方在服务期满且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
5.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报名、响应文件递交及评审时间
1.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2日,请各意向报名供应商按要求仔细填写《长春大学投标商投标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s://zbcgzx.ccu.edu.cn/zlxz/zlxz.htm),请各报名供应商将报名登记表扫描成电子版,并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ccu.edu.cn,资料填写不完整或逾期发送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30,递交地点为长春大学综合楼B区1101会议室,逾期递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3.评审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9:30。
七、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须包含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价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服务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上述材料需递交正本一份,副本七份,侧面装订或胶装成册并密封。报名供应商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至评审现场备查。
八、供应商的确定
1.学校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2.响应文件评审通过后,评委根据各投标商的报价等因素,现场投票确定项目供应商,票数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3.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证明其能够诚信履约并承诺中标后提供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履约担保的,可以继续参加评审,否则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九、联系方式:0431-82533135
长春大学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