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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3-03-01 15:17   审核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预算单位名称:长春大学研究生院。

2、采购服务项目名称: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31.185万元。

4、合同执行期及付款方式:合同执行期为自合同订立后两年;开始上传学位论文前,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

5、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1)负责提供智能、精准、高效、安全的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双向盲审服务,满足学位论文质量监测工作需求,包括学位论文信息及材料上传、评阅书设置、专家自动遴选或补充遴选、评议结果下载等。

(2)负责提供年度学位论文评议情况统计报告,内容包括学位论文送评情况、学位论文评议结果、服务费使用情况,对学校学位论文质量监测工作的建议等。

(3)负责提供覆盖全国的、类型丰富、层次多样的高水平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专家资源,专家资源达到35万人以上,涵盖我单位培养的各个专业领域;定期补充专家资源,对专家信息进行更新,保证专家资源充沛,专家信息准确。

(4)具有八年以上相关服务经验,与大多数双一流高校有相关合作,可以提供高质量、高水平服务。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及《长春大学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稿)》文件要求,长春大学对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示。基于项目技术要求较特殊原因,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为采购单位唯一供应商,不存在任何其他选择或替代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四、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日起至2023年3月8日止。

其他能够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长春大学提交申请或异议。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项目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长春大学招标采购中心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提出异议并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大学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0431- 8525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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