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长春大学2021年度国有资产报废处置项目。
二、项目内容: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废旧国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数量及账面原值详见公告附件《长春大学2021年国有资产处置明细表》。经过资产评估公司对此批预报废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人民币61758.57元。现阶段可以对该批预报废国有资产的处置进行询价招标。
三、项目预算:此次报废处置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61758.57元人民币,低于此报价的投标报价不予以接受,视为投标无效。
四、报价要求:报价以整数报价为准(如88888元),出现小数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计划编号:CCDXCG20220209-2。
六、报废处置明细:详见公告附件《长春大学2021年国有资产处置明细表》。
六、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良好的业绩,诚实守信;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经营投废旧物资回收资质;
8、具有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
9、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七、招标具体要求
1、中标商所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所有报废资产处置结束,由国有资产管理处验收通过后,返还履约保证金。
2、投标商必须购买《长春大学2021年国有资产处置明细表》中所列的全部资产,投标价必须为《长春大学2021年国有资产处置明细表》中所列全部资产的购买价。
3、中标商须在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将《长春大学2021年国有资产处置明细表》中所列的全部资产搬运出校,搬运结束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对照《长春大学2021年国有资产处置明细表》进行验收清点,不允许有遗漏物件,不允许搬运《长春大学2021年国有资产处置明细表》以外物件。
4、中标商所购资产中出现的零部件缺失、功能不全、结构变形等问题不影响本次最终拍卖价格,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商承担。
5、中标商在资产搬运中涉及拆、装、运输费及其他杂费一律由中标商自行承担。
6、拆、装、运过程中造成的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与长春大学无关,由中标商自行承担负责。
7、搬运结束后,中标商必须保证搬运中涉及的房屋、场地、周边物件完好。
八、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02月09日 至02月11日,按要求仔细填写《长春大学投标商投标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长春大学投标商投标报名登记表》、《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入校审批表》(审批表申报单位意见、安全处审
核意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等可不要填写)、营业执照、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bcg@ccu.edu.cn,提供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全者视作无效报名,不予受理。(登记表以及审批表下载地址:http://zbcgzx.ccu.edu.cn/zlxz/zlxz.htm)
九、实物勘查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供应商应在2022年03月01日上午8:30-9:00,携带本《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入校审批表》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长春大学卫星路6543号学校正门,经学校相关部门察验审核后有序进入校内等候勘查,逾期不到学校不再另行组织实物勘察,实物勘查时间为2022年03月01日上午9:30-10:30。
十、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长春大学2021年度国有资产报废处置项目报价函模板》。
十一、报价函等材料递交具体要求:投标供应商不需制作投标文件,只需提供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书、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装订好后密封在档案袋内按照规定时间递交至长春大学卫星路6543号学校正门。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报价函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08日上午8:30,开标时间为2022年03月08日上午9:0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递交材料,学校有权拒绝接受。由于疫情期间,学校实行流量管控,所有投标商递交材料完毕后即可离场。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单位:长春大学。
项目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地 址: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李磊
电 话:0431-85250282
传 真:0431-85250282
长春大学招标采购中心
2022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