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及《长春大学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文件要求,长春大学对农产品加工实验室多功能酶标仪维修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预算单位名称: 农产品加工吉林省重点实验室。
2、采购服务项目名称:长春大学农产品加工实验室多功能酶标仪维修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3.6万元。
4、计划编号:CCDXCG20200826-1。
5、合同执行期及付款方式:合同订立后7个工作日内维修完毕,项目执行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额货款。
6、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更换激发光滤光轮组件(含光栅盖子)。
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美迪希实验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8、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0年08月26日起至2020 年08月28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长春大学提交申请或异议。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项目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长春大学招标采购中心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联 系 人:李磊
联系电话:0431-82533135,19904471748
传 真:0431-85250282
长春大学招标采购中心
2020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