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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非办公用房出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2020-08-21 16:30 招标采购中心  审核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及《长春大学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文件要求,长春大学对非办公用房出租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预算单位名称:国有资产管理处。

2、采购服务项目名称:长春大学非办公用房出租项目。

3、采购项目租金底价:24.54万元/年,不接受低于此价格的报价,租金每年一谈判,且每年租金不得低于前一年的价格。

4、计划编号:CCDXCG20200824-1。

5、租期及租金支付方式:租期为自合同订立后三年,合同订立前承租方支付当年租金,方可签订合同。

6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长春大学六公寓楼下179.28平方米非办公用房出租。

7、拟定的唯一承租方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8、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0年08月24日起至2020年08月26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长春大学提交申请或异议。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项目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长春大学招标采购中心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联 系 人:李磊、张祥

联系电话:0431-82533135

传 真:0431-85250282

长春大学招标采购中心

2020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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