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
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含200万元);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400万元(含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