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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已采购通用类物资费用的通知
2020-05-06 11:38   审核人: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财采购[2020]294号《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正式运行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并按学校工作部署,我中心拟自2020年5月15日起对通用类物资(见附件)全部实行政府电子商城在线采购,自5月15日起不允许校内自行采购。请校内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及时结算已采购尚未报销的通用类物资费用,逾期计划财务处将不再进行报销,校内相关配套文件近期发放执行。

附件:长春大学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通用类物资目录清单

招标采购中心

2020年5月6日

附件【附件1长春大学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通用类物资目录清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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