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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5-08 16:10 罗鹏  招标采购中心 审核人:

长春大学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大学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LGC202404-075

2.项目名称:长春大学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172.6243万元

5.最高限价:1172.6243万元

6.采购需求: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单》为准,工程施工总日历天为45日历天。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等国家标准。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材料及工程中涉及的主要材料必须为国标产品,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各项强检项目的化验单及检测报告原件,并由甲方、相关单位一同进行主材市场考察,确定主材品牌、规格及型号。

9.施工地点:长春大学校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1年-2023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相关专业施工员3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

3.2.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须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社保,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材料(缴纳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投标文件内提供社保开户账号及密码、查询网址,以便进行核查,退休人员须另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要求人证相符,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2.3水电焊等特种施工人员需要具有执业资格证书,人证相符,持证上岗

3.3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按照提供即可;企业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印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11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3:0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拍卖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3:0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拍卖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大学招标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经第三方转载后无论内容是否一致,均与本公司无关。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2.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域LED屏幕为准。

3.投标人请注意: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获取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人:罗鹏

联系方式:0431-85250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

项目联系人:石堃

联系方式:15714304043(办公电话)

3.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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